▲文|邹成效,全文共计1584字,阅读完毕约需16分钟
一、问题的由来
今天是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祀、祭祖和扫墓的节日,很多人都到祖先、长辈存放骨灰的目的或者陵园寄托哀思,表达怀念。
但是,也有一些朋友发现,自己所居住的位置偏僻、价格低廉的小区内,那些长年家中无人的邻居家里,今天忽然热闹了起来。如果再留心一下的话,会发现邻居家的客厅里可能安放着烛台、黑白遗像等。
不要怀疑,你的邻居不是活人,是骨灰,这就是所谓的专门用来放置骨灰盒的“骨灰房”。
做的好一点的邻居,会在门上布置一下,让你知道你正在和骨灰为邻,做的不好的邻居,会让你完全不知道你的邻居并不是活人,只有在清明节的时候才让你若有所思。
二、邻居是“骨灰房”该怎么办?
“骨灰房“产生的原因其实非常简单,无非就是一个字:钱。
很多一二线城市用于骨灰安放的陵园,价格高昂,每年的管理费也很惊人,还只能二十年一缴,相比起那些三线城市边远地区房价较低的小区,非但价格亲民,而且面积宽敞,物业管理费也很友善,产权至少七十年。
用句流行的话来说:不是墓地买不起,是骨灰房更有性价比。
但是,骨灰房的邻居们可就没那么开心了,除了少数猛人之外,估计很少有人在明知自己隔壁邻居是骨灰的情况下还能安之若素的。(你还别说,少数猛人还是真的有的,笔者就亲身接待过一对新婚夫妻,专门超低价购买了一套发生过凶杀案的凶宅用于结婚的,真的是一对唯物主义战士)
假如有人在不明知的情况下,购买的房产与骨灰房为邻,该怎么维权?
1、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在商品房内安置骨灰
《殡葬管理条例》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看到没有,只是提倡骨灰寄存,并没有禁止将骨灰安置在商品房内,假如你把所有往生长辈的骨灰都安放在自己居住的房子客厅,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2、民事行为要遵守公序良俗
《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但是,《民法典》规定,民事活动要遵守公序良俗,处理民事纠纷,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适用不违背公序良俗的习惯。
显然,活人不宜在不明知的情况下与骨灰房为邻,应该是可以理解的”公序良俗“,如果有人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邻居移走骨灰,法官可以依据《民法典》做出调解,但是法官要下决心据此做出责令移出骨灰的判决,可能还比较困难。
三、结语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