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小编竟然看到这样一条报道,2016年在教室内残忍奸杀女同学的王祎哲,提供了在校期间成绩单、教师评语等一系列新证据上诉否认罪名。小编列给大家看,这些证据是有多么的荒唐。
① 北京新东方出具的王祎哲在校表现良好希望从轻处罚的说明;② 王祎哲曾经所在班级四班的班主任张老师的评语,说王祎哲在校成绩优异,遵守纪律,团结同学,从无违反校纪校规;③ 王祎哲的2016年上学期的成绩单;④ 王祎哲所在班级高一四班和姚金易所在高一五班5月19日当天的课程表,两个班共同上体育课,有接触的机会;
案件始末
2015年3月为了出国深造,16岁的被害人姚某从山东东营来到新东方昌平校区学习。2016年初,隔壁班级的王某向姚某表白但遭到拒绝。2016年5月19日22点,学校围墙位置的监控录像显示,嫌疑人王某杀害姚某后,从学校翻墙逃走。2016年5月20日 凌晨昌平区新东方外国语学校的老师收到王某的短信,大意是:我和姚某(被害人)在一起,我们两个在外面,很安全。
2016年5月20日凌晨,昌平区新东方外国语学校的老师通过电话告诉远在山东的李女士,她的女儿姚某和同校男生王某私自外出,违反了校纪校规。同时,老师问李女士,他俩是不是谈恋爱了。李女士予以否认,并表示“女儿很乖,绝不会私自离校”。
学校外景及被害女孩
挂断学校的电话后,李女士赶紧拨打女儿姚某的电话,却只传来“您拨叫的用户已关机”的声音。李女士当时的潜意识是:女儿可能遭受了伤害。她赶紧驱车赶往北京,然而就在路上,李女士从女儿同学处了解到,女儿在不常去的6层一教室内被发现,但已死亡多时。
被害人姚某(左一)
2016年5月20日,与姚某相识的隔壁班男生王某在被母亲送往医院的路上,用其母亲的手机报警,称自己过失将姚某杀害。尸检报告显示,姚某身体损伤主要位于颈部,被鉴定为他人扼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同时尸检报告上显示“处女膜破裂”。然而嫌疑人王某却表示,“是姚某主动的”。
2016年5月20日,王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嫌疑人王某表示:在案发教室内,在姚某的主动要求下,两人发生性关系。事后姚某表示要将此事告诉老师。害怕被告发的他在情急之下将姚某勒死。之后,他将姚某拖至中间教室,拿走其手机翻墙逃走。
但法医的尸检结果显示,王某是在说谎。根据法医尸检结果,姚某身上的伤符合抵抗暴力时形成,表明当时死者处于清醒状态,且有相应的反抗动作。2016年6月25日,王某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2016年9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移送审查起诉。
被告人王某的朋友圈截图(李女士供图)
2016年10月24日,因案情重大、复杂,延长申诉期一次。2016年11月3日,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一次。 2017年4月19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长达5个半小时的开庭审理,但未作出判决。
最终,北京一中院一审以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时间来到了2018年2月8日,二审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凶手王祎哲的律师和家人提出了几份新的证据,凶手在学校成绩优异、表现良好,就可以从轻判罚了?在实打实强奸与杀人的事实面前,这之间有任何关系吗?
这位悲痛欲绝的母亲在微博上写道:
女儿啊,妈妈只想为你要个公道,怎么就这么难?
4月5日,姚金易终于在家乡入土为安了,母亲终于等来了这一天,但是宣判杀人凶手的那一天呢?何时到来。
我们相信,正义可能会迟到,但它永远不会缺席。
我们不能放弃,因为冤死的姑娘在等一个答案,无助的母亲在等一个判决。
我们不能忘记,自己也在等一个答案:世界变好了吗?
如果这个女孩在公众的遗忘中被凶手最终脱罪,那这个社会就真的完了!
愿,天堂安好。
愿,人间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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