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支付业务。网络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
2.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预付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
3.银行卡收单业务。银行卡收单是指通过销售点(POS)终端等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
4.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支付服务市场的发展趋势等确定的其他支付业务。
第三方支付的风险有:
1.支付渠道参数泄露;
2.数据泄露;
3.沉淀资金存在风险;
4.洗钱和信用卡恶意套现风险;
5.个人隐私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
根据《》第三十三条,支付机构应当依法保守客户的,不得对外泄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找法网提醒您,第三方支付有以下优点:
1.成本优势,支付平台降低了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直连银行的成本,满足了企业专注发展在线业务的收付要求。
2.竞争优势,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利益中立,避免了与被服务企业在业务上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