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性骚扰是侵犯什么权益
性骚扰是侵犯个人尊严和权利的行为,会损害受害者的好多权益,包括:
人身安全:性骚扰会让人感觉身体和心理都受到威胁,没了人身自由。
人格尊严:性骚扰会让受害者觉得自己被侮辱了,不被尊重。
平等权利:性骚扰可能发生在工作或教育场所,会影响受害者平等对待和机会。
工作权利:在职场,性骚扰可能影响受害者工作表现和职业发展,还会侵犯工作和劳动的权利。
教育权利:在学校,性骚扰可能妨碍学生接受教育和参与学校活动,影响他们的教育权利。
心理健康:性骚扰可能让受害者有心理压力和情绪困扰,影响心理健康。
隐私权:性骚扰可能侵犯个人隐私,比如不适当的视觉关注或身体接触。
社会参与权:性骚扰可能限制受害者在社会中的正常参与和活动,影响他们的社会生活。
法律保护权:受害者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性骚扰行为却剥夺了他们安全和公正待遇的权利。
赔偿权:受害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求赔偿,弥补性骚扰造成的损失和损害。
二、同事性骚扰什么程度属于
同事之间的性骚扰可以根据行为的性质、频率和严重程度来确定。性骚扰不仅限于身体接触,还包括言语、非语言行为、电子信息等多种方式。以下是一些可能被视为性骚扰的行为:
-不适当的身体接触:不必要的拥抱、亲吻、拍打、抚摸等。
-性暗示或评论:对同事的身体或性能力进行不恰当的评论或玩笑。
-不适当的邀请:频繁或明确地提出性邀请,即使对方已经表示不感兴趣或拒绝。
-性暗示的言语:使用具有性含义或暗示的言语,包括黄色笑话或不恰当的性暗示。
-不恰当的图文信息:发送或展示色情图片、视频、短信或电子邮件。
-性暗示的非语言行为:如色迷迷的眼神、不适当的手势或姿势。
-工作环境中的性骚扰:在工作场所展示色情物品或海报,或创建一个性暗示的工作环境。
-性胁迫:以晋升、工作保障、成绩评定等为条件,对同事施加性要求。
-持续的性骚扰行为:即使受害者已经明确拒绝或表示不满,行为人仍然持续进行性骚扰。
-利用职权:利用职务上的权力或影响力对下属进行性骚扰。
-网络性骚扰:通过社交媒体、即时通讯工具等网络平台进行性骚扰。
三、该如何界定职场性骚扰
要是骚扰行为满足下面这些条件,法院就能判定它属于职场性骚扰的侵权行为啦:
(1)主观上得是故意的。就是说行为人得有意去冒犯对方的性尊严和性利益,要是过失的话,可不算性骚扰的侵权行为哦。
(2)行为上得是性骚扰的行为。就是对异性做出违背本人意愿的、有关性方面的、超过正常人际交往界限的冒犯行为。不管是男人对女人,还是女人对男人,都算性骚扰哦。
(3)损害事实得存在。受害人的性尊严和性利益受到侵害,还得造成精神利益和精神痛苦的损害,这才算数哦。
(4)性骚扰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就是说,得是因为性骚扰行为,才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出现,这两者得有关系才行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