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19年,全市生态环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市“两山”发展大会精神为指引,坚定不移守初心、担使命,干实事、打硬仗,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美丽丽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继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列,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持续提升。
环保督察整改有力有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14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250件交办信访件,已完成整改249件(海潮河臭气信访件未完成)。省级环保督察交办29个问题共102个子项,还有5个子项未完成,交办信访件392个,已完成整改391件(海潮河臭气信访件未完成)。注重“举一反三”,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隐患四轮大排查行动,并形成了问题清单,交办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取得积极进展。
环境执法监管从严从实。创新执法方式方法,构建排污主体自查、第三方专家监理“体检”、环境执法部门“治疗”的“1+1+1>3”新型执法体系,精准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市共作出行政处罚322件,罚款金额3373.7万元。积极解决群众环境信访投诉,推动信访量逐步下降,共受理环境信访件1250件,同比下降36.96%。推进生态环境智慧监管,以花园云平台为载体,加快推动全市跨部门生态环境业务监管大协同,生态智慧监管流程全贯通。全省首创推行车载移动空气监测系统,并绘制完成PM2.5和PM10实时热力图。全市建成秸秆焚烧智能预警监控点位60个(莲都区范围基本实现全覆盖),有效助力秸秆禁烧工作。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出台了《丽水市市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对34个市直单位进行了定责。出台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诚信评价办法》《饮用水水源保护联动协调机制》《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实施办法》等饮用水源保护配套制度。开展生态信用体系建设,实行企业环境信用“绿、蓝、黄、红、黑”5级评定,并制定多部门联合惩罚措施。出台《丽水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试行)》,加强生态环保社会监督。
生态文明影响力显著提升。在中宣部、生态环境部联合主办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会”上,丽水作为典型地区代表在会上作主题发言。发布丽水市(云和)环境空气质量健康指数,我市成为全国内地首个政府官方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健康指数的地区。组织承办了第十六届世界低碳城市联盟大会暨低碳城市发展论坛、乡村振兴和“两山”实践创新(丽水)高峰对话会等高级别会议。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创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编制完成“两山”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二、生态环境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2019年11月),2018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评价结果为“优”,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数为87.1。
全省11个设区市中,丽水市EI值最高,为87.1,生态环境质量最好,植被覆盖、生物多样性状况明显优于其它设区市,各项生态环境状况因子中植被覆盖指数较上年度有所上升,水网密度指数、污染负荷指数较上年度有所下降,其他因子与上年度持平。详见图1、表1。
图1 2018年浙江省各设区市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结果
表1 2018年各设区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统计表
设区市
生物丰度指数
植被覆盖指数
水网密度指数
土地胁迫指数
污染负荷指数
EI
等级
杭州市
77.5
72
59.4
2.8
0.5
78.6
优
宁波市
60.4
79.6
96.2
2.3
1.2
80
优
温州市
76.1
84.1
81.2
8.4
0.2
83.5
优
嘉兴市
25.4
71.1
74.3
0.1
1.3
62.7
良
湖州市
57.8
80.1
75.4
2.1
1.6
76.1
优
绍兴市
66.1
85.3
55.5
4.7
0.5
77
优
金华市
71.8
90.6
42.3
3.8
0.6
78.5
优
衢州市
79.2
93.4
49
3.6
1
82.8
优
舟山市
65.8
74.8
100
3.4
0.6
81.2
优
台州市
73
83
93.9
3.6
0.5
84.8
优
丽水市
90.8
99.2
41.5
4.2
0.2
87.1
优
丽水市9个县(市、区)的EI值均在83.0以上,EI值按降序排列依次为:庆元县、龙泉市、遂昌县、景宁畲族自治县、青田县、云和县、莲都区、松阳县、缙云县。其中庆元县、龙泉市、遂昌县、景宁畲族自治县和青田县5个县(市)的EI值高于丽水全市的EI值(87.8)。详见图2。
丽水市各县(市、区)的植被覆盖指数、生物丰度指数明显优于省内其它地区。9个县(市、区)的生态环境质量级别均为优,且庆元县、龙泉市、遂昌县、景宁畲族自治县和青田县5个县(市)列全省前10位。
图2 2018年丽水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分布图
(二)环境资源与保护
土地资源 据2018年度全市土地变更调查,全市土地面积172.75万公顷,其中耕地17.47万公顷。人均土地面积0.64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06公顷。可以充分利用山地小气候较佳的自然条件,发展多层次、多品种的立体农业。
矿产资源 我市是浙江省矿产资源最丰富的市,境内已发现矿产57种,其中金属矿产25种,非金属矿产30种,水气矿产2种,矿产地494处,矿床(矿点)608个。金(银)、钼、叶腊石、萤石、沸石、建筑用凝灰岩等为我市优势矿产资源,位于全省前列,其中沸石、叶腊石、萤石在已探明资源储量中占有优势地位。
森林资源 我市现有林业用地面积2199.19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84.86%。森林覆盖率81.70%;全市活立木蓄积量8597.03万立方米,全市现有重点公益林1278.56万亩,占全省重点公益林的28.19%。
水与水力资源 2019年全市水资源总量为234.1881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偏多26.9%,比2018年偏多75.7%;人均年拥有水资源量为10582.38立方米(常住人口)。2019年全市年降水量为1992.9毫米(折合降水总量345.3526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降水量偏多15%,比2018年偏多27.6%。全市总耗水量3.9094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耗水量2.7818亿立方米,占总耗水量的71.2%。全市有大中型水库34座,2019年末蓄水总量比年初减少了4.0748亿立方米。2019年全市水资源利用率平均为2.7%。
丽水水电资源十分丰富,全市可供开发常规水电资源327.83万千瓦,约占浙江省可开发量的40%。丽水市是浙江省的水电大市。截止2019年底,全市共建成(含在建)水电站840座,总装机容量为283.4万kW,水能资源开发率已达到86%。其中大中型电站4座,总装机109.48万kW;农村水电站(装机5万kW以下)共836座,总装机173.92万kW,约占浙江省农村水电站的40%。2019年全市水电发电量73.2亿kWh,其中农村小水电发电量47.3亿kWh。
生物资源 全市已知维管束植物274科1122属3546种,其中野生木本观赏植物528种,园林绿化应用树种67科155属321种,小径竹109种。现存古树名木54794株,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2个,省级林木良种基地2个,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3个,保存的人工种质1978个,通过省级以上林木良种审定(认定)55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植物35种,其中一级保护植物7种,二级保护植物28种。百山祖冷杉、九龙山榧、景宁木兰、百山祖玉山竹等在全国为我市所独有。野生动物有2618种,其中兽类57种,鸟类259种,两栖类35种,爬行类54种,昆虫类2113种,总数占全省三分之二。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61种,其中一级保护野生动物11种,二级保护野生动物50种。可供食用的真菌281种,食药兼用真菌43种。
自然保护区概况 我市现有32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 195万亩。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6个,总面积60.48万亩,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4个;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4个,总面积76.87万亩,其中国家级6个、省级8个;省级以上湿地公园4个,总面积7.62万亩,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2个;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6个,总面积27.09万亩,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5个;省级地质公园2个,总面积23.01万亩。
三、水环境
(一)总体状况
地表水断面水质情况 2019年,丽水市9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总体水质优良,基本保持稳定。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除水温、粪大肠菌群和总氮以外的21项指标评价,96个断面中Ⅰ~Ⅲ类断面有95个,占99%,其中Ⅰ类断面18个,占18.8%,较上年增加3个断面;Ⅱ类断面69个,占71.9%,较上年减少1个断面;Ⅲ类断面8个,占8.3%,较上年减少2个断面;Ⅳ类断面1个,占1%,与上年持平。详见图3、表2。
9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水质要求断面为96个,占总断面数的100%,较上年提升1个百分点。全市地表水监测控制的河流总长度为1225.03公里,满足功能要求河长1225.03公里,占总河长的100%,较上年提升0.3个百分点。
图3 2019年丽水市地表水总体水质组成比例图
表2 2019年丽水市地表水水质
县
市区
断面名称
断面类型
控制级别
功能目标
2019年水质
2018年水质
莲都区
均溪
河流
国控
Ⅱ类
Ⅱ类
Ⅰ类
碧湖渡口
河流
省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风化
河流
国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石牛
河流
市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桃山大桥
河流
省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厦河下
河流
市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堰后
河流
国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黄渡
河流
市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水东桥下
河流
国控
Ⅲ类
Ⅲ类
Ⅲ类
宣平溪口
河流
国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太平溪口
河流
市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环城河口
河流
县控
Ⅳ类
Ⅳ类
Ⅳ类
黄村水库取水口
湖库
市控
Ⅱ类
Ⅰ类
Ⅱ类
黄村水库上
湖库
市控
Ⅱ类
Ⅱ类
Ⅰ类
玉溪水库取水口
湖库
市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龙泉市
临江
河流
国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岩樟溪取水点
河流
市控
Ⅱ类
Ⅰ类
Ⅰ类
小梅桥上
河流
省控
Ⅲ类
Ⅰ类
Ⅰ类
竹舟
河流
市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安吉
河流
市控
Ⅱ类
Ⅰ类
Ⅱ类
八都镇下
河流
县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横溪桥
河流
县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安仁镇上
河流
县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安仁镇下
河流
市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西大桥
河流
县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周村溪
河流
县控
Ⅱ类
Ⅰ类
Ⅱ类
立新桥
河流
县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吴林上
河流
县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水文站
河流
市控
Ⅲ类
Ⅰ类
Ⅱ类
紧水滩浅水
湖库
市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竹垟水库
湖库
县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青田县
石溪
河流
省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圩仁
河流
省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小旦
河流
国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石门洞
河流
国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巨浦
河流
省控
Ⅱ类
Ⅰ类
Ⅰ类
小溪口
河流
市控
Ⅱ类
Ⅰ类
Ⅱ类
菇溪交界处
河流
县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彭湖
河流
国控
Ⅱ类
Ⅰ类
Ⅰ类
滩坑水库坝前
湖库
省控
Ⅱ类
Ⅰ类
Ⅰ类
岭根
湖库
省控
Ⅱ类
Ⅰ类
Ⅰ类
云和县
紧水滩电站下
河流
县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石塘电站坝下
河流
省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浮云溪口
河流
省控
Ⅲ类
Ⅲ类
Ⅱ类
狮山脚下
河流
县控
Ⅲ类
Ⅱ类
Ⅲ类
村头村
河流
县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安溪上
河流
县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紧水滩水库近坝
湖库
省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紧水滩水库中心
湖库
省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石塘水库中心
湖库
市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雾溪水库
湖库
市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庆元县
官山
河流
市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庆元县城下游
河流
县控
Ⅲ类
Ⅱ类
Ⅲ类
松溪岩下
河流
国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枫堂
河流
市控
Ⅱ类
Ⅰ类
Ⅰ类
新窑
河流
市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竹口下
河流
市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兰溪桥水库
河流
县控
Ⅱ类
Ⅰ类
Ⅰ类
西演村上
河流
市控
Ⅲ类
Ⅰ类
Ⅰ类
缙云县
下小溪下
河流
县控
Ⅲ类
Ⅲ类
Ⅲ类
宅基
河流
县控
Ⅲ类
Ⅲ类
Ⅲ类
新建镇水源地
河流
县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东方镇上
河流
市控
Ⅲ类
Ⅲ类
Ⅲ类
好溪电站
河流
市控
Ⅲ类
Ⅲ类
Ⅲ类
壶镇水源地
河流
县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缙云新水厂取水点
河流
市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兰口
河流
省控
Ⅲ类
Ⅲ类
Ⅲ类
五云镇中段
河流
县控
Ⅲ类
Ⅲ类
Ⅲ类
仙都
河流
市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左库水库上
河流
县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雅宅
河流
市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遂昌县
龙鼻头
湖库
国控
Ⅱ类
Ⅰ类
Ⅰ类
马戍口
河流
国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大石
河流
市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渡船头
河流
省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遂昌水厂取水点
河流
省控
Ⅱ类
Ⅰ类
Ⅰ类
北门桥下
河流
县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马头
河流
县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莲花山脚
河流
县控
Ⅲ类
Ⅱ类
Ⅲ类
松阳县
靖居口
河流
市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石门桥下
河流
市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松阳二中
河流
国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梧桐源
河流
县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竹溪源
河流
县控
Ⅱ类
Ⅰ类
Ⅰ类
大东坝溪口
河流
县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青蒙
河流
市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黄田铺
河流
省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泉庄桥下
河流
县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东坞水库
湖库
市控
Ⅱ类
Ⅱ类
Ⅰ类
景宁县
包山铁矿下
河流
市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沙湾上
河流
国控
Ⅱ类
Ⅰ类
Ⅱ类
鹤溪镇上
河流
市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鹤溪镇下
河流
市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龙潭桥水库
湖库
县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渤海
湖库
市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外舍
河流
国控
Ⅲ类
Ⅱ类
Ⅱ类
湖库富营养化情况 2019年,丽水市10个湖泊水库营养状况以中营养为主,总体营养水平较上年有所上升。10个湖库中,湖南镇水库、滩坑水库、龙潭桥水库3个湖库的综合营养指数小于30,库区营养状况处于贫营养水平,其余7个湖库综合营养指数在31.8~36.5之间,为中营养水平。10个湖库中,除湖南镇水库与龙潭桥水库的综合营养指数较上年下降外,其余8个湖库较上年均有不同程度上升,总体富营养化水平有所上升。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2019年,丽水市9个县(市、区)共对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监测,其中河流型3个,湖库型7个。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评价,全市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达标率均为100%。详见表3。
表3 2019年丽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统计表
县
(市、区)
水源地名称
总水量
(万吨)
达标水量
(万吨)
达标率
(%)
年均水质
莲都区
黄村水库*
3910.21
3910.21
100
Ⅰ类
玉溪水库*
1284.83
1284.83
100
Ⅱ类
龙泉市
岩樟溪
1065
1065
100
Ⅰ类
青田县
小奕
1201.64
1201.64
100
Ⅰ类
云和县
雾溪水库*
976
976
100
Ⅱ类
庆元县
兰溪桥水库*
693.3
693.3
100
Ⅰ类
缙云县
周村双潭庵
1334.9
1334.9
100
Ⅱ类
遂昌县
成屏二级水库
1204
1204
100
Ⅰ类
松阳县
东坞水库
1531
1531
100
Ⅱ类
景宁县
龙潭桥水库
496.55
496.55
100
Ⅱ类
注:*标记断面为湖库断面。
跨界交接断面水质状况 2019年,丽水市共设有省、市、县三级交接断面17个,其中入境断面3个,出境断面14个。17个断面中,4个断面年均水质为Ⅰ类,较上年减少1个断面;12个断面为Ⅱ类,较上年增加2个断面;1个断面为Ⅲ类,较上年减少1个断面。17个断面年均水质均达到水质目标要求。详见表4。
按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办法评价,丽水市及9个县(市、区)均为优秀。
表4 2019年丽水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评价结果表
断面名称
所属
水系
所属河流
交界区域
功能
要求
年均
水质
达标
情况
岩下*
闽江
松源溪
浙江→福建
Ⅲ类
Ⅱ类
达标
贵南洋电站*
闽江
西溪
浙江→福建
Ⅱ类
Ⅰ类
达标
龙鼻头
钱塘江
湖南镇水库
丽水→衢州
湖库Ⅱ类
Ⅰ类
达标
马戌口
钱塘江
沐尘溪
丽水→衢州
Ⅲ类
Ⅱ类
达标
光瑶
钱塘江
武义江
丽水→金华
Ⅲ类
Ⅲ类
达标
小旦
瓯江
干流
丽水→温州
Ⅱ类
Ⅱ
达标
黄坦
瓯江
好溪
金华→丽水
Ⅱ类
Ⅱ类
达标
赤石
瓯江
菇溪
丽水→温州
湖库Ⅱ类
Ⅱ类
达标
均溪
瓯江
宣平溪
金华→丽水
Ⅱ类
Ⅰ类
达标
风化
瓯江
小安溪
金华→丽水
Ⅲ类
Ⅱ类
达标
大石
瓯江
龙泉溪
龙泉→云和
Ⅲ类
Ⅱ类
达标
堰后
瓯江
大溪
云和→丽水
Ⅲ类
Ⅱ类
达标
好溪电站
瓯江
大溪
丽水→青田
Ⅲ类
Ⅱ类
达标
岭根
瓯江
松阴溪
遂昌→松阳
Ⅱ类
Ⅰ类
达标
上东岸
瓯江
松阴溪
松阳→丽水
Ⅱ类
Ⅱ类
达标
赤圩
瓯江
好溪
缙云→丽水
Ⅲ类
Ⅱ类
达标
雅溪水库*
瓯江
小溪
景宁→青田
Ⅱ类
Ⅱ类
达标
注:*标记断面为手工监测结果,其余为自动监测结果。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与行动
围绕“高水平推进五水共治”和“决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的总体要求,以“美丽河湖”十大提升行动为抓手,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持续推进治水各项工作。制定实施《丽水市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9年实施方案》,继续强化饮用水水源和良好水体保护工作,开展千峡湖、紧水滩水库、湖山湖等3个省级以上重点湖库良好水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排查和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环境隐患问题,打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攻坚战,完成39.37万人的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建设任务,完成率达103%。有序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先后召开年度任务部署会、专题调研座谈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现场推进会,编印《丽水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指导手册》,已全面完成3个工业集聚区、19个生活小区和12个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进一步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开展县(市、区)黑臭水体排查行动,发现并整改问题17个;开展市区(开发区)周边“找隐患、补短板、破难题”专项排查活动,发现涉水问题25个,全部落实整改。通过巩固治理,丽阳坑五一溪完成国家住建部黑臭水体整治清单整改任务并销号,达到“长制久清”的要求。全力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我市率先在全省探索实施全域建设“美丽河湖”治水新模式,编制完成全省首个美丽河湖建设规划,开展了美丽河湖建设规范、示范市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建成“美丽河湖”28条(片)、452公里(0.8平方公里),其中省级“美丽河湖”21条,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四、大气环境
(一)总体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