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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幼升小/小升初,开平最新指引
2025-03-27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教基函〔2023〕26号)等文件精神,实现规范招生、阳光招生,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尚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学籍的学生不能重新报读,违规者责任自负)。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及纪律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开平市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基本原则,由市教育局及各中心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学校分布、招生规模、所在社区、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分各学校招生区域。中心学校根据各学校的招生区域,按照“房户一致,就近入学”、“房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学位安排。

开平市第一中学、开侨中学可面向全市范围招生。民办学校在核定招生范围内组织报名工作,录取新生,不得进行计划外招生。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各公办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

(三)各学校根据省定标准班额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均衡分班。招生计划经核定、发布后不得随意调整;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无效,市教育局不为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新生办理学籍。

(四)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2025〕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24号)要求建立学籍。各学校应在开学1个月内按照“人籍一致”原则及时做好学籍建档和确认工作,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五)规范招生行为,阳光招生。各学校必须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公布招生咨询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招生入学相挂钩的其他费用,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招生办法

(一)开平市第一中学、开侨中学按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可面向全市范围招生。

开平市第一中学、开侨中学全市范围招生计划分别为80人,2所学校合计招收160人。当年完成全部小学学业,具备开平市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报读开平市第一中学、开侨中学。每名学生只能选报开平市第一中学、开侨中学其中一所学校。

(二)公办学校招生划分5个学位类型(开平市第一中学、开侨中学除外)

类别

次序

类         型

申请资料

一、房户一致(就近安排)

1

新生户籍和房产在招生区域内,且地址一致(户口簿户主和房产证权属人必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新生)。

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不含杂物房、车房、铺位等)

二、房户分离(统筹安排)

2

新生户籍在招生区域内(户口簿户主必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新生)。

户口簿、出生证

3

新生父母或新生本人全额房产在招生区域内(房产证权属人必须为父母或新生)。

户口簿(回乡证、护照)、出生证、父母(新生)房产证(不含杂物房、车房、铺位等)

4

新生祖辈全额房产在招生区域内(房产证权属人必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户口簿(回乡证、护照)、出生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不含杂物房、车房、铺位等)、关系证明资料(如现有证件未能直接或间接证明关系的,要提供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公证处咨询电话:2215032)

5

新生挂靠户籍在招生区域内(户口簿户主为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或集体户籍)。

户口簿、出生证

备注

1.家长需提供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以房产申请入学的,优先提供房产证审核。房产必须是父母或新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全额拥有(如父母与祖辈共有则按祖辈房产处理,如父母或祖辈与其他亲属共有则按寄住亲属房产处理)。若无法提供房产证的,则必须同时提供全额购房发票和报名时间内的房产查册证明。

3.资料的有效时间截至2025年4月21日。

4.报名资料经家长确认提交后,不再受理变更手续。


(三)政策照顾生类型
符合政策照顾生条件的新生家长,需于2025年4月21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到政府相应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由职能部门统一收集申请资料、核定资格,逾期不再受理申请。相关类型及申请资料详见下表:


序号

政策照顾生类型

申请资料

受理部门

1

现役军人、烈士的子女

(优先保障就读申请学校)

1.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或证明材料原件;

2.现役军人军官证复印件(原件查验,烈士子女无需提供);

3.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原件查验);

4.报名对象出生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5.新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毕业小学公章,此项仅需初一新生提供)。

市退役军人

事务局

2233615

2

公安英烈或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优先保障就读申请学校)

1.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或证明材料原件;

2.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原件查验);

3.报名对象出生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4.新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毕业小学公章,此项仅需初一新生提供)。

市公安局

2383036

3

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优先保障就读申请学校)

1.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加盖公章的申请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并经市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加意见(加盖公章);

2.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原件查验);

3.报名对象出生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4.新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毕业小学公章,此项仅需初一新生提供)。

市委组织部

2268785


市人社局

2257303

4

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根据申请人员类型,参照江府函〔2024〕155号文件精神,分别采取优先保障就读申请学校或统筹安排公办学校方式安排)

1.由市消防大队或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或证明材料原件;

2.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原件查验);

3.报名对象出生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4.新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毕业小学公章,此项仅需初一新生提供)。

市消防救援大队

2371173


市应急管理局

2213728

5

在开平市内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或相关人才的子女(根据申请人员类型,参照江教基〔2021〕4号及开府〔2022〕8号文件精神,分别采取优先保障就读申请学校或统筹安排公办学校方式安排)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2.人才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查验)

3.申请人单位工作证明;

4.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原件查验);

5.报名对象出生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6.新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毕业小学公章,此项仅需初一新生提供)。

市委组织部

2268791

6

教育优待企业骨干人才子女(优先统筹安排就读申请学校)

1.由教育优待对象企业出具的申请书原件(企业加盖公章,并经市科工商务局审核及加盖公章);

2.经市人社局审核的2025年4月前在教育优待企业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企业骨干人才社保证明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3.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和出生证的复印件(原件查验);

4.新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毕业小学公章,此项仅需初一新生提供)。

市科工商务局

2317900

7

“开平市荣誉市民”直系亲属和香港开平同乡会、旅港开平商会、澳门开平同

乡联谊会、澳门开平工商联合会、香港开平青年会、澳门开平青年会等六个社团首长推荐其社团入会半年以上会员的直系亲属(优先统筹安排就读申请学校)

1.“开平市荣誉市民”或社团首长亲笔签署的书面推荐书原件(市委统战部审核并加盖公章);

2.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和出生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3.属荣誉市民推荐的需提供荣誉市民与所推荐学生的关系证明资料;

4.属社团首长推荐的需提供其社团会员在2025年4月前在该社团入会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其社团会员与所推荐学生的关系证明;

5.新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毕业小学公章,此项仅需初一新生提供)。


备注①直系亲属是指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②每个社团有 3 个首长符合推荐条件,每位荣誉市民和社团首长在每学年小学、初中各可推荐 1个名额;

③如现有证件未能直接或间接证明推荐人与学生直系亲属关系的,需提供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公证处咨询电话:2215032。


市委统战部

2268308


2268310

8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现任职学校连续任职3年及以上的教师子女(优先统筹安排就读其父母任职学校)

1.在职在编教师在现任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的工作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同时经市教育局审核并加盖公章);

2.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原件查验);

3.报名对象出生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4.新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毕业小学公章,此项仅需初一新生提供。

市教育局

2211064

(教师咨询)

(四)其他情况的申请

1.租住或寄住在招生区域的新生(含无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回原籍就近入学,若确实需要在城区学校申请学位的,可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供以下资料:(1)新生的户口簿(无户籍无须提供)和出生证。(2)监护人的居住证明资料至少提供一项:居住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或租赁证明(要附房东房产证复印件)。(3)监护人在用人单位缴交开平市企业职工保险记录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有则提供)。

2.翠山湖园区的企业员工子女报读翠山湖实验学校,需提供父(母)在园区企业工作的单位证明,并出具在园区企业缴交开平市企业职工保险记录,经翠山湖管委会审核加盖意见。申请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或企业,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应学位的申请资格。

以上申请由市教育局视各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五)学位安排办法

开平市第一中学、开侨中学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招生计划,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采用电脑摇号的方式,随机决定就读名单。分别随机确定开平市第一中学、开侨中学的全市范围招生名单后,不再安排补录,若有学生自愿放弃学位,剩余招生计划则自动顺延到政策照顾生等招生计划。

各公办学校(开平市第一中学、开侨中学除外)根据招生人数、招生区域,按照“房户一致,就近入学”、“房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学位安排。“房户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后还有剩余的学位,按照统筹学位类型先后顺序依次安排入学。

符合政策照顾条件的学生,同样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开平市第一中学、开侨中学的学位。政策照顾生学位安排以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依据,结合我市学校学位情况,针对不同申请类型,分别采取优先保障、优先统筹等方式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其他情况的申请则在安排完5个学位类型和所有政策照顾生后,再根据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其中监护人近半年有开平市企业职工保险记录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统筹)。

1.招生区域内所有学位类型的适龄新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人数,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全部安排直接入学;若仍有剩余学位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招生区域外适龄新生。

2.招生区域内所有学位类型的适龄新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先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安排直接入学;若招生人数未能满足同一学位类型的学生时,该类型学生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入学。通过以上办法仍未能取得学位的适龄新生,由市教育局统筹调配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3.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港澳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我市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和基本教育公共服务。

4.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如未适合普通学校学习和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通过入读特殊教育学校或送教上门方式接受教育。

四、报名办法

(一)开平市第一中学、开侨中学

1.网上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日上午8:30-4月3日下午17:30

2.网上报名对象:有需要申请开平市第一中学、开侨中学初中学位的开平市小学应届毕业生。

3.网上报名方式:

网址:

http://zspt.kaiping.gov.cn/indexkp.html


关注“开平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新生报名】,进入“开平市中小学招生服务平台”。

(2)详细阅读“开平市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引”后,选择“开平一中、开侨中学初中部新生报名系统入口”按钮,进入报名系统。

家长进入报名系统后,点击下载查看家长填报操作说明,使用就读学生的证件号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请保存好账号密码,方便再次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或修正信息。进入报名填报页面如实填报基本信息,再上传相应佐证的原件照片,最后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进行提交确认,完成报名手续。报名时间截止前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报名资料进行修改,每次修改完资料后必须提交确认,系统方可保存成功。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进行修改。

温馨提示:家长填写电话号码时,请尽量填写本地手机号码,以便通知。

网上填报信息经家长确认后,由家长提交,并对资料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成功报名的,不列入电脑随机抽签资格名单。

(3)报名成功确认方式

家长完成信息填报提交后,系统显示“报名成功,请截图(打印)保存!”,并生成“开平一中、开侨中学初中预报名登记表”,为确认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成功标志(请家长通过屏幕截图或直接打印保存)。

4.信息核查

经核对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的佐证资料无误后,市教育局组织对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查,若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对应学位申请资格。

(二)城区学校(含翠山湖实验学校和风采实验学校)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4月11日上午8:30-4月21日下午17:30

2.网上报名对象:有需要申请城区公办学校学位的适龄新生。

3.网上报名方式:

网址:

http://zspt.kaiping.gov.cn/indexkp.html


关注“开平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新生报名】,进入“开平市中小学招生服务平台”。

(2)详细阅读“开平市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引”后,选择“小学新生报名系统入口”或“初中新生报名系统入口”按钮,进入报名系统。

家长进入报名系统后,点击下载查看家长填报操作说明,使用就读学生的证件号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请保存好账号密码,方便再次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或修正信息。进入报名填报页面如实填报基本信息,再上传相应佐证的原件照片,最后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进行提交确认,完成报名手续。报名时间截止前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报名资料进行修改,每次修改完资料后必须提交确认,系统方可保存成功。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进行修改。

温馨提示:家长填写电话号码时,请尽量填写本地手机号码,以便通知。

(3)报名成功确认方式

家长完成信息填报提交后,系统显示“报名成功,请截图(打印)保存!”,并生成“开平市城区小学(初中)报名登记表”,为确认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成功标志(请家长通过屏幕截图或直接打印保存)。

(4)居家无法实现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可通过电话预约,按以下时间到附近的学校进行现场网上填报(各学校的咨询电话详见附表)。

①现场网上填报时间:2025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②现场网上填报不作资料审核,学校只提供电脑设备和信息录入指导。

③网上填报信息经家长确认后,由家长提交,并对资料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

4.信息核查

经核对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的佐证资料无误后,报名信息统一提交到市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查,若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开平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取消其对应学位,由市教育局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本市户籍的建议回户籍地申请入学。

(三)乡镇学校

乡镇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由所在镇学校同步组织开展,中心学校负责统筹划分招生区域,组织安排好本镇学校的招生工作。

(四)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根据全市招生工作指引及学校发展规划同步组织招生工作,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违规招生,详情可咨询学校或关注学校公众号。

五、注册通知

暑假前,录取学校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学生办理注册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逾期报名的各类申请,由市教育局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咨询电话:2216505、2289290、2289291、2289297)。

(二)招生工作详情可咨询相关学校(详见附表),或通过中共开平市委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开平市教育局政务网、开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开平教育”查询。



开平市教育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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